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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制作高保真原型,开始学习ActionScript,为第一个变量赋值的瞬间,不由得回想起这十年来和电脑间的爱恨情仇。
第一次摸电脑是初中电脑课上,机房里一水的长城电脑,唯有最后一排猫着几台将被淘汰的老式苹果机。那个时候感觉苹果机简直是贫困落后的代名词,哪能知道它往日和今日的风光?印象最深的是,当时在老师指导下,用Basic编过一段播放音乐的程序。
高中学校好像完全没顾上计算机这碴,我也淡忘了机房里那股让人不爽的机器味,只是到了高三,和我很要好的一个女同学忽然宣布她的偶像不再是拉宾,而是比尔.盖茨,搞得我也颇有兴味的看了《比尔.盖茨传》和《未来之路》。以当时我的水平,几乎完全不明白书里的那些黑话,只是隐隐感到这哥们真是太牛了。而拉宾在我同学那失宠后不久就遇刺身亡了,我还清楚记得95年11月那个寒冷的早晨,我同学面色凝重:“中东和平进程严重受阻啊!”
大学里学的是广告,外人都以为我们整天扛着画夹子就是帮搞艺术的,但其实学校里不仅排了Foxbase编程课,还很有想像力的加了微积分、线性代数、统计、会计等等课程,这些东西完全构成了我大学时代的梦魇。当时一直觉得Foxbase是个不可理喻的东西,简直就是为挫败我而量身定做的:我瞪掉了眼珠子编的程序几乎没有一次是run得起来的。
尽管如此,我还是用背历史课本的毅力和方法考下了计算机等级二级证书。
现在想想,在电脑绘图并不普及的那个年代,我们的广告心理学老师真是富有远见,他极力鼓励我们用电脑做作品,甚至不惜顶着偏心的名声,为电脑绘制的作业打上明显偏高的分数。
我还记得,当时有个小我很多届的男同学,是我们文科生眼中的超级电脑高手。有一次我看到他在清理磁盘碎片,立生崇拜之情。也是从他那我才知道,原来电脑最重要的是下面那个大箱子,而不是上面的电视机(汗~)。在这个人心目中微软是十足的强盗,他只用MacOS,每次提到微软就会冷笑连连,让我怀疑他是否明天就要去刺杀比尔.盖茨。
以我的资质,毕业后会在一家软件公司找到工作看似奇迹,其实却是有原因的:一是当时IT泡沫正吹得最大,密密麻麻的软件和网络公司腰包里揣着投资商的钱,看见本科生就当场瓜分——那两年真是找工作的天堂!唯有想起那个时刻,我才不再盼着晚生几年、年轻几岁啥的。
再有就是我在投简历前临时抱佛脚,用两周时间学了Dreamweaver,并做了一个个人网站。那个网站其实完全没有技术含量,是我在都不知道表格是什么东西的情况下,完全用图层拼起来的,明眼人一看就穿帮。偏偏那时是市场的人来招聘,看到网站和我画的卡通画大为倾倒,几乎没怎么看简历就入职了——我亲爱的乱马,亲爱的卡妙啊,居然是你们帮我搞定了第一份工作。
上班之后日子就没那么好过了,虽然在学校里学过一些,但我那两下子完全不能应付工作需要。Photoshop和Coreldraw都非常不熟练,设计的东西也特幼稚,幸亏当时公司还有一个天津美院的毕业生,跟他学了不少东西,总算没露馅,为了这个,我永远都感谢那位天津小胖子。
好不容易在市场部呆住了,某日却突然把我调到研发部,于是在一个阴雨绵绵的下午我来到了蜗居在另一幢楼里的研发中心,有生之年第一次见到了那么多传说中的程序员们,当时感觉个个都灰头土脸、面有菜色的。这里的一切都让我不适应:沉默寡言只会在内网上说笑的同事、紧挨着坐都只用即时消息联系的交流方式,最可怕的是我的工作内容,居然是画图标,16像素、16色——卖糕的!那个年头可不比现在UI、GUI漫天飞,当时以设计平面印刷品为己任的我第一次看到这么奇怪的需求,查点没背过气去。总之第一天,只觉得我所在的并非人间啊!
以后日子就越来越好过啦,和同事熟悉起来了,逐渐喜欢上开发人员坦率轻松的个性,图标也越画越有感觉,还写过help、做过测试...
当然我的计算机知识还是低得惊人,某日下班后,我看就剩我和CTO俩人了,遂大着胆子问:“听说,这世界上还有另外一种类似于Windows的东西是吗?是真的吗?” CTO表现得很镇定:“你说的是Linux吧...”
若干年后他告诉我,当时听了我的问题不啻于晴天霹雳,心说天哪这人是怎么混入研发队伍的?
并且,如果不幸透露出自己曾经学过Foxbase,身边的高级程序员们就会有抽筋、放屁等生理反映,让我很惭愧用如此原始粗俗的开发工具来刺激他们的心灵。
以后的很多年里,我画了更多的图标、设计了更多的splash、interface,接触了更多的C/S、B/S程序,还有PDA、手机和各种终端设备,最后成了一个游荡在软件和网络圈子里不说优秀但算是资深的设计人员。
同时,在以Dumm为首的很多程序员的细心教导下,我了解了计算机图形学、计算机体系结构、互联网发展史、人工智能、神经网络等杂七杂八的东西,虽然不成系统,但已可以让我逐渐感知一篇规范的文档、一段干净的代码、一则精妙的算法、一个完美的(程序)设计是多么神气。
在进入UX工作的这些时日来,回首往事,曾经看到别人为硬盘分区都会惊讶得大叫的自己,现在却能和产品部门的同志们一起参与到产品设计中来,这着实是一件有趣的、高兴的事情。
Dumm说,写程序让他有做上帝的感觉,我并没有能找到这种感觉的奢望,也没想过在有生之年可以目睹人工智能同生物技术结合、弗兰肯斯坦们大爆发的一天,我只是希望能够一点点、更深入的了解这个0和1的世界,这个极简单又极深邃的世界,这个将改变一切的世界。
呵呵,我只是个Windows与MacOS的使用者,不过能接触到win以外的系统,我已经觉得够神奇了
Posted by: alucard at March 22, 2007 12:06 AM你好搞笑啊:)
Posted by: Felix at April 11, 2007 05:28 P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