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ptember 12, 2005

你们这些回魂尸

Categories:  DailyLife

最早看过的关于时间的悖论是在冯.丹尼肯的书中,这个经常口出惊人之语的家伙在《回到未来》中提及了“祖孙悖论”——孙子乘坐时光机器回到过去杀死了自己的爷爷而形成的悖论。当我毕业后在那家充斥了北大物理系、数学系和计算机系毕业生的公司兴致勃勃提到这个理论时,立即遭到狂热的口诛笔伐,我挣扎着列举了几个冯兄系列丛书中的其他理论,瞬间便被科学的板砖拍倒,并落下了“伪科学爱好者”的终身美名。

从此我对丹尼肯的理论痛心疾首,再不肯翻他那些在不成立前提下提出的悖论和猜想。

前几天翻电影杂志,“祖孙悖论”这个词热乎乎的跃入眼帘,不过这次我完全是带着“谁也别想再蒙爷”的思想高姿态的阅读下去,直到我顺藤摸瓜的在网上搜到了那篇《你们这些回魂尸》。

这篇小说的梗概一度在网上非常流行,通常是论坛里有人贴出来用来测试他人逻辑思维能力:我乘坐时间机器,回到过去,救了一个变性人珍妮,找到了她的孩子,找到了辜负她的流浪汉......但所有的人,“我”、“珍妮”“流浪汉”“婴儿”“盗窃婴儿者”“酒吧老板”,都是同一人。

小说的结尾非常动人:

“蛇吞吃了它的自己的尾巴,周而复始,何谓始,何谓终……我知道我是从什么地方来的了——可是你们是从什么地方来的呢,你们这些回魂尸?

我觉得一阵头痛袭来,不过我是不吃头痛药粉的。

于是我钻进床铺,吹口哨关了灯。

你根本就不在那里。不是别人而是我——珍妮——孤独地呆在这黑暗中。

我真想你!”

不知道翻译水平如何,但从这文字里,能深深感受到超越了界限、驾驭了法则之后的人类是多么孤独,没有回忆、没有信仰,即便洞悉了命运的轨迹,依然要在严酷的宇宙法则面前瑟瑟发抖——我无人可想,思念却无可寄托,所以,我真想你!

Posted by peter at September 12, 2005 06:53 PM
Comments

经典啊,我第一次看没看懂。

Posted by: kuuldor at September 12, 2005 09:28 PM

好东西,一定要找来看看。

Posted by: alucard at September 13, 2005 02:33 AM

我觉得似乎还是有一定的道理的,毕竟是科幻小说,有一定的科学依据,不过这篇文章写得也挺逻辑严密的:〉这片科幻的主题好像是自己一生中不断的整自己而不是别人,人生不也是这样吗,最大的对手就是自己:〉

Posted by: 小林 at September 13, 2005 11:35 PM

轮回啊……

要真能保存现在的记忆,去轮回一次,也好啊。。。

Posted by: fiona at September 26, 2005 04:3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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